山推股份: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推股份于2009年5月22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2009年5月7日的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原则同意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工集团和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对上述3户企业全部国有资产进行整体重组,组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会议纪要,重组后,山东重工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组设立的山东重工集团,其权属企业的法人地位不变。

    本次重组实施后,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