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力: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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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力于2009年5月22日接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2009年5月7日的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对潍柴控股、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组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会议纪要,重组后,山东重工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组设立的山东重工集团,其权属企业的法人地位不变。
本次重组实施后,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