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高新: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0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信集团)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补充协议书二》:本次发行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即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高新投)100%股权]自定价基准日(即2008年12月31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归公司所有,产生的亏损由鲁信集团承担并由其在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补足。

    二、同意公司与鲁信集团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书》:如果高新投在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3年内(含本次发行实施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依据《评估报告》测算的30557万元,鲁信集团将对公司进行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