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公布关于非流通股股东股改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兖矿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兖矿集团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四十八个月内未上市交易;2006年兖矿集团已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煤炭资产、新电力项目转让给公司。其他承诺事项正在准备中,尚无重大进展;兖矿集团已承担与本次股改相关的所有费用。
承诺履行情况:兖矿集团所持兖州煤业原非流通股股份未交易;2006年兖矿集团已将符合兖州煤业发展战略要求的煤炭资产、新电力项目转让给兖州煤业。其他承诺事项正在准备中,尚无重大进展。兖矿集团承担了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依次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人民币0.40元(含税)。
二、续聘均富会计师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9年度境外、境内会计师。
三、批准关于采用电子方式向H股股东提供公司通讯的议案。
四、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决定是否增发、回购H股及相关事项,其中,回购授权还需分别获得公司另行召开的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