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钢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5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莱钢集团)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资产的议案:本次购买的目标资产为莱钢集团持有及计划持有的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42000万元人民币)、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581.14万元人民币)、莱芜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莱芜钢铁集团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各100%股权、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83.33%股权及莱钢集团下属的动力部、自动化部和运输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11.30元/股,以交易标的预估值72.6亿元(系依据2009年6月30日目标资产情况预估)测算,预计发行股份数量约64248万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还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二、通过公司与莱钢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它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复牌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09年8月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7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