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大股东质押公司股票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锦集团)通知,鲁锦集团于2009年9月14日对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下称:第一支行)的公司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再次将其持有的公司上述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第一支行,期限六个月。另外,鲁锦集团于2009年9月14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期限十二个月。
截至目前,鲁锦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