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德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9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议案》
重大资产出售具体方案:
1、交易对方: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德棉股份全部资产、负债,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的全部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均一并由德棉集团接收;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与公司向上海爱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德棉集团向爱家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270万股股票方案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
由于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处于亏损状态,为使上市公司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向爱家控股以支付现金(出售资产取得的等额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海爱家豪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家豪庭")100%的股权,注入新的经营性资产和主营业务。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爱家控股。
4、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0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因公司分红、配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股票除权、除息的,股票发行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亿股,最终发行数量根据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确定。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因公司分红、配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股票除权、除息的,股票发行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6、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爱家控股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资产出售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
公司股票自2009年9月15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