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黑豹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城集团;鉴于公司与金城集团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未来十二个月,其可能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金城集团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09年9月28日起至2010年9月27日止),借款资金占用费年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壹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随之进行调整。 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