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棉股份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日前,接德棉股份控股股东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德棉集团收到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2009鲁执指字65号《民事裁定书》,因德棉集团与青岛泰帮纺织品有限公司、青岛圣美伦进出口有限公司、济宁明盛商贸有限公司及李云波先生发生债务纠纷,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冻结了德棉集团持有的德棉股份(002072)限售流通股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冻结期限从2009年9月17日至2011年9月16日;德棉集团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烟商保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因德棉集团、山东德棉集团栖霞纺织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德棉集团持有的德棉股份(002072)限售流通股2,0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8%),冻结期限从2009年9月25日至2011年9月24日。
截止本公告日,德棉集团共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6,798,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其中,79,710,920股被质押或冻结,质押或冻结股份数额占公司总股本的4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