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董事会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09年10月12日,山东海龙接到第三大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该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贷款事宜披露如下:

    2009年9月22日,山东海龙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将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质押的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解除了质押,同时为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将持有的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0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股进行了质押,并已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9年9月22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

    2009年9月30日,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将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质押的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解除了质押。截止目前,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共质押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