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公布关于为江泉集团提供担保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泉集团)分别于2009年10月13日、18日与齐鲁银行济南东环支行签署《商业汇票贴现保证合同》,该银行为江泉集团分别提供1亿元、7000万元的商业汇票,其中保证金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合同期限分别为4个月(自2009年10月14日至2010年2月13日止)、3个月(自2009年10月19日至2010年1月18日止)。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及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为江泉集团上述合同项下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9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3425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