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根据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泉集团)于2009年10月27日与齐鲁银行济南东环支行签署《商业汇票贴现保证合同》,该银行为江泉集团提供1亿元的商业汇票,其中保证金为5000万元,该合同期限为6个月(自2009年10月28日至2010年4月27日止)。公司为江泉集团上述合同项下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38350万元,无逾期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