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 润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ST 中 润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贷款1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贷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本次借款由中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齐鲁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公司拟向齐鲁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年,拟用控股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抵押。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贷款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