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大王支行(下称:建设银行)签订《国内保理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的国内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保理融资利率按照每笔保理预付款发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
二、同意公司控股85%的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华泰)向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人民币18.35亿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2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次项目贷款以安徽华泰有关建设项目的未来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林地使用权)为抵押。
三、通过公司拟根据持有安徽华泰85%的股权比例为其上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