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公司控股股东追偿股改中垫付对价股份完成过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10年1月19日,新华制药接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新华集团已经完成代垫青岛豪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股改对价股份追偿过户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新华集团为青岛豪威垫付股改对价,之后,青岛豪威一直未偿还对价。根据山东省国资委鲁国资考评函(2007)60号文件要求,新华集团于2008年8月19日提起诉讼,向通过司法拍卖取得股权的青岛豪威追偿垫付的对价1,864,414股。
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鲁商终字第103号司法裁定,判决青岛豪威返还新华集团垫付的1,864,414股新华制药股份。该股份已于2010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