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布关于发行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相关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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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公司已顺利发行总额15亿元的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并将于2010年2月27日到期。因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30亿元额度尚未完成,且未超出两年有效期,按照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计划,在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前,公司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再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鉴于,2010年2月2日的《证券时报》对公司发行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0亿元人民币进行了报道,公司特就上述情况作出说明。
因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利率等具体发行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在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完成后,就具体发行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