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高新: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近日,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高新投)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有关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定于2010年4月6日在该院开庭审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下称:泛海集团)诉高新投(被告)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现将该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泛海集团于2004年5月11日与高新投签订的《协议书》约定:若法院判决高新投依法解除与河南信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民生证券)的股权转让协议(下称:民生证券股权转让协议)后10日内,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高新投将其持有的民生证券16.199%的股权转让给泛海集团;并约定泛海集团最迟于2004年5月30日前向高新投支付2000万元作为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保证金。《协议书》签订后,泛海集团于2004年8月30日向高新投支付了2000万元保证金(该款项已计入高新投的其他应付款项目)。此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终审裁定解除民生证券股权转让协议,但因泛海集团未按《协议书》的规定支付其他款项,高新投未能与泛海集团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为此,泛海集团认为高新投的行为构成违约,特提起诉讼并请求:高新投继续履行《协议书》,与泛海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民生证券股权转让给泛海集团,合同总标的309495797元;高新投不能继续履行《协议书》的,应双倍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定金,计4000万元人民币;高新投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因该事项发生于高新投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