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联:公布关于中小股东代表诉讼侵权纠纷案的进展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省高院)送达公司的《民事上诉状》,获知就公司中小股东诉公司原大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公司为该案第三人),三联集团不服山东省高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提出上诉:三联集团与被上诉人之间的代位诉讼涉及案情复杂,三联集团认为此案宜由最高院管辖;被上诉人的代位诉讼,超出有关法定的代位诉讼的范围,依法不应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