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公布关于大股东质押公司股票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8日接到其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锦集团”)通知,鲁锦集团于2010年4月7日对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下称“交通银行”)的公司1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9%)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再次将其持有的公司上述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交通银行,期限六个月。
截至目前,鲁锦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7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