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威海广泰于2010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45号文《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自然人孙凤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自然人孙凤明发行3,435,80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进行了部分修改。针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财务顾问及律师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会后反馈意见回复之核查意见》、《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详细内容详见巨潮咨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