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联: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青岛分公司已经撤销,其原位于青岛市台东一路37号的租赁经营场所之物业方(下称:物业方)拟解除与公司原有的《租赁合同》,改与该物业直接使用人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股股东控制,下称:青岛国美)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此公司同意与物业方及青岛国美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09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