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董事会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10年6月21日,山东海龙接到第一大股东潍坊市投资公司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东潍坊市投资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贷款事宜披露如下:

     2010年5月21日,公司股东潍坊市投资公司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进行借款质押的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解除了质押。6月18日,为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进行借款将持有的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进行了质押,并已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10年6月17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

     目前,潍坊市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324,118股,占总股本的16.24%,其中质押7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