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润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5142857元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控股70%的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瀛山西)投资设立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华瀛金泰源)的议案:根据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预案,华瀛山西与自然人唐灵芝、王勇以现金或三方认可的资产投资设立华瀛金泰源,现经征询上述三方意见,目前唐灵芝拟放弃该项出资。为此,董事会拟对上述投资设立华瀛金泰源出资进行调整:由华瀛山西与王勇以现金投资设立华瀛金泰源,华瀛金泰源设立后的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其中:华瀛山西以54000万元认购华瀛金泰源54000万元注册资本,占华瀛金泰源注册资本的90%。

     三、通过关于以华瀛山西股权及其子公司股权和采矿权进行抵(质)押贷款的议案:公司以所持有的华瀛山西70%股权、华瀛山西所持有的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灵石冯家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及采矿权为抵(质)押,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3年、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贷款。上述贷款期间内,如公司继续对华瀛山西及其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新增加股份则追加为本次贷款进行抵(质)押。具体抵(质)押贷款内容及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华瀛山西拟将现有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人民币45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3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永泰能源)办理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均为1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由公司及华瀛山西为永泰能源拟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由公司为永泰能源拟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378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4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