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部分股东追加承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基于对潍柴动力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发起人股东培新控股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奥地利IVM技术咨询维也纳有限公司、山东省企业托管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6320000股、24080000股、12900000股、115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自201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锁定三年,即自2010年4月30日限售期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

     另,公司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8330437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自201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锁定三年,即自2010年4月30日限售期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也不会由公司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