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华特:对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增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10年7月31日,山大华特与山东省沂南县教育局、山东省沂南县国有资产工作办公室签署《协议书》,将公司及县教育局对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30,989,661.05元债权转为对卧龙学校注册资本进行增资。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同意,将应收卧龙学校的债权转为对卧龙学校的注册资本增资。县教育局以26,343,034.28元债权,转为卧龙学校股权24,682,977.22元;公司以4,646,626.77元债权,转为卧龙学校股权4,160,051.03元。
2、增资后,卧龙学校注册资本总额变更为89,681,442.27元;其中:公司持有51,717,120.01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7.67%;县教育局持有37,964,322.26元,占42.33%。
3、县教育局、县国资办承诺:自2010年开始承担卧龙学校全部编制内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总支出的90%。
4、协议各方承诺自协议签订年度起三年内办学结余不分配,办学结余用于卧龙学校的发展。
增资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持股比例虽有降低,但仍保持对卧龙学校的绝对控股,并将产生有关有利于卧龙学校良性发展的积极影响,从而提高公司效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增资事项。本次增资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