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鲁商)向招商银行济南洪楼支行申请开发贷款2.5亿元,期限2年,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上浮5%;以“国奥城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第二顺位抵押及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同时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商业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同意山东鲁商向商业集团续借2.5亿元人民币(原借款3.5亿元已到期),期限为六个月,借款年利率为4.86%(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两项借款均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有关额度之内。

    三、同意张福燕(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