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变更保荐代表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丽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刘宏先生、杨薇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收到宏源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现任保荐代表人刘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调离宏源证券,宏源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张兴云先生接替刘宏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宏源证券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杨薇女士和张兴云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