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股权质押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王信恩、高正林、王家好、张吉学、孙立禄分别持有恒邦股份9,680万股、1560万股、530万股、530万股、530万股、53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19,160万股的50.52%、8.14%、2.77%、2.77%、2.77%、2.77%。其中恒邦集团所持股份全部为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王信恩所持股份全部为限售流通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正林、王家好、张吉学各自所持股份中397.5万股为限售流通股,132.5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为公司董事;孙立禄所持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2010年8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上述股东的通知:
恒邦集团将持有的公司IPO前发行的限售股840万股、股东王信恩限售股1560万股、股东王家好无限售流通股132.5万股及高管锁定股397.5万股合计530万股、股东高正林无限售流通股132.5万股及高管锁定股397.5万股合计530万股、股东张吉学无限售流通股132.5万股及高管锁定股397.5万股合计530万股、股东孙立禄无限售流通股110万股,用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59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0年8月24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8月24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0年8月24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