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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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三届六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于同日与自然人黄加园签署《山东金石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石公司;注册资本2680万元;拥有《山东省莱州市曲家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下称:探矿权),勘查面积为16.7平方公里,探矿权的有效期限为2010年1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黄加园持有的金石公司75%股权,参照有关《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范围内1.94平方公里实现详查并备案的储量评估价值确定金石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16.6亿元人民币,由此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24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石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
二、应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安排,公司及收购股权后的金石公司共同与黄加园及其全资公司-莱州市嘉城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嘉城矿业)签署《黄金资源储量勘查合同》,规定:《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16.7平方公里的许可勘查范围内,除“山东省莱州市腾家金矿详查”探矿权详查面积1.94平方公里外的其他勘查范围(下称:其他勘查范围),尚有远景储量待详查。对该等远景储量的勘查投入由黄加园及嘉城矿业完成;而勘查储量确认后,金石公司及公司保证按照储量评估价值购买。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时,双方均认可在其他勘查范围有约30吨黄金储量业已基本完成详查工作但未及出具详查报告。因此,需要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金石公司就后续基本明确的30吨储量支付人民币4亿预付款,该预付款待详查报告出具并储量备案后,按评估值转让时从支付价款中抵扣。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23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