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钢圈:签署投资协议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兴民钢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唐山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11月9日签署《投资协议书》。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

     2、项目用地:项目用地位于后湖工业聚集区,项目规划用地384.12亩。该宗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项目主要内容:总投资为7亿元人民币,占地384.12亩(以实际测量为准),主要生产高强度钢制车轮系列产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40198万元,占地253.14亩,年产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500万件,建设期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二期投资29802万元,占地130.98亩,年产量200万件,预计建设期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两期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7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的生产能力。

     4、税费优惠待遇: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玉田县人民政府提供给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一定的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