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入选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宝莫股份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企业申报、地方初审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公示山东省201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认定,公司入选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该认定自2010年11月30日起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具体情况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专区”。

     截止公告日,公司尚处于公示期内,未收到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式文件。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现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相关规定,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同时享受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