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山集团)签订了《2011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该协议附表约定双方分别提供相关服务,预计该项交易2011年累计金额约为5.8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11年预计服务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10,800,000万元。
根据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下称:怡力电业)于2010年4月15日、7月30日分别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补充协议》,双方又于2011年2月11日签订了《委托加工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电价自2011年进行调整,由“0.40元/千瓦时”调整为“0.42元/千瓦时”(此前2010年7月30日签订的协议同时废止);公司提供氧化铝粉、电、炭块委托怡力电业加工成电解铝,预计2011年累计委托加工费约为40亿元。
根据公司与南山集团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南山集团将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共九宗,租赁期限为10年)使用权租赁给公司,公司拟对该九宗土地之八宗进行收购,土地面积为738,950.6平方米;租赁给公司使用的10万吨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及22万吨轨道交通用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实际占用土地201,576平方米(经测量),本次拟收购该部分土地;公司拟另收购南山集团一宗土地作为储备用地,该土地面积为227,468平方米。为此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与南山集团签订了《土地收购协议》,收购上述十宗土地,土地面积为1,167,994.6平方米,以该宗土地确定的评估价值44,709.57万元作为收购价格。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海铝箔有限公司(下称:铝箔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与南山集团签订《土地收购协议》,铝箔公司拟收购其为生产经营而租用的南山集团相关土地,土地面积为88,561平方米,以该宗土地确定的评估价值3,719.56万元作为收购价格。
根据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与南山集团签订的《土地收购协议》,公司决定与南山集团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继续租赁前述九宗土地中尚未收购的一宗土地即公司下属分公司南山电厂60万千瓦机组所占用的341,573平方米土地,租赁费为每年每平方米5.5元,共计1,878,651.5元/年,租赁期限20年。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