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公布关于为江泉集团提供担保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泉集团)分别于2011年1月19日、2月20日与齐鲁银行济南东环支行(下称:齐鲁银行)签署《商业汇票贴现保证合同》,齐鲁银行为江泉集团提供6400万元的商业汇票,其中保证金为3000万元,合同期限为6个月(自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7月20日止);齐鲁银行为江泉集团提供9400万元的商业汇票,其中保证金为5000万元,合同期限为6个月(自2011年2月20日至2011年8月20日止)。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公司本次为江泉集团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400万元、4400万元,合计78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218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