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实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常宗利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副董事长姜晓晖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潮房产;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及95%)增资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4,833.68万元为本次变更用途的尚未使用的2003年增发募集的资金,其余166.32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后,新潮房产的注册资本增至17,000.00万元,公司持股32.94%。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