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联:公布关于房产解封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兴业银行)申请查封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自有房产地上一层事宜,公司根据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济南中院)的提议,于2011年3月4日暂交付济南中院10万元执行款(该款暂存济南中院),济南中院于同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房产进行了解封。有关本案执行标的特别是迟延履行利息的具体数额尚未确定,有待公司与兴业银行协商并经济南中院确认后进行结算。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