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实业:公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润投资)的通知,鉴于东润投资实际控制人常宗琳[持有东润投资51%的股份,并通过东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30,723,7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数的20.90%)]已辞世,根据常宗琳生前订立的《遗嘱》及其继承人于2011年3月16日签署的《关于东润投资股份之继承协议》,其持有的东润投资51%的股份全部作为遗产由其三位子女继承,即:DE CHANG、常环德、常晓分别继承31%、10%、10%;其夫人姜宗美自愿放弃继承上述股份。本次继承后,上述三位继承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宗美、宋向阳、李亚清等六人合计持有东润投资58.76%的股份,成为东润投资的共同控制人,并通过东润投资持有公司20.90%的股份,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