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根据金正大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超募资金在广东、安徽两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设立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正大”),目前资金已到位且安徽金正大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金正大连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