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房屋续租合同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自2005年12月始承租东方电子科技大厦房屋,2007年续租至今,租金支付及时,履约情况良好。
东方电子同意将座落于北京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南区创业路二号东方电子科技大厦之-2F层、1F至10F续租给华三通信公司研发办公使用,出租房屋面积总计28,254.88平方米。合同有效期自2011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为期2年,租金共计5828.92万元。
该租赁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每年影响公司利润800-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