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公布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获悉,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在修建的220国道占用了公司位于济南市平阴县安城乡两宗土地(面积分别为72768.65平方米、24381.5平方米,登记用途均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中的部分土地(约8700平方米)。

     因公司目前与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下称:厦门象屿)欠款纠纷一案,上述两宗土地已于2010年3月24日被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同时,目前该两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为厦门象屿。

     具体情况公司将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做进一步了解和沟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