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联:公布关于借款纠纷案件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李秀峰、周建丽、张建慧、冯立萍等四人诉公司、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三联配送)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被受理,并将于2011年4月29日开庭审理。现将该案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原告起诉状,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从原告处借款2500万元,公司至今仍欠4,905,000元未偿还。原告诉请: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计4,905,000元;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从2008年1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联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山东三联商社、三联配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收到上述文书后,立即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保证函》等文本,文本中有公司的签章及当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书面签名,公司现正在对内部档案资料进行核查,目前尚未发现任何有关签署上述协议的审批、存档及信息披露资料;经财务部核查,尚未发现公司财务帐上关于上述2500万元借款以及相应的还款记录;原告提供的有关证据显示三联配送、山东三联商社偿还了部分借款。公司将进一步调取、核查与本案有关的记录资料,并积极应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