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钢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济南钢铁)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济南钢铁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通过关于与济南钢铁签订有关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08莱钢债”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的议案:公司制定了两种“08莱钢债”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供“08莱钢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方案一、提供担保: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08莱钢债”债券持有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足以对到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偿债担保;方案二、提前清偿:如果“08莱钢债”债券持有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的要求,则公司将按照“08莱钢债”债券面值与截至清偿日当期应计利息之和,提前清偿债务。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