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钢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兴民钢圈原实际控制人王嘉民先生因病逝世,经继承人于2011年4月27日协议约定由王嘉民先生之子王志成先生继承王嘉民先生所持兴民钢圈股权8,69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1%,由王嘉民先生之配偶梁美玲女士继承王嘉民先生所持兴民钢圈股权24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由王嘉民先生之女王艳女士继承王嘉民先生所持兴民钢圈股权2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在此之前王志成先生未持有兴民钢圈股份,由此王志成先生成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中国证监会是否受理及批准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