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希努尔近日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2010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2010年至2012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公司于2010年11月已被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公示,并已获得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通过,故公司发布的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已按照15%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和2011年第一季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