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04月27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3,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5,6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5月0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5月1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5月0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05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05月10日。
    六、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85,60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