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公布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近日,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莲花集团)的《函》,主要内容为:根据相关规定和1999年5月18日莲花集团与公司签署的《合资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和《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莲花集团将持有济南周济莲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周济莲花)股权及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筹)的资产进行转让。依据有关规定,函告公司,望公司在收到函件三十日内给予答复,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莲花集团将其股权及资产对第三人转让。


    公司就《函》件所表述的内容进行了了解,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持有周济莲花的任何股权,莲花集团将持有周济莲花股权对第三人转让的行为与公司无关。
    2、基于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公司不同意莲花集团将《合同书》项下的资产进行单方转让或进行其它方式的单方处分。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