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超募资金收购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1、根据2011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超募资金收购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5 月17日与自然人王三成、李海渊签订了《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以3264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王三成、李海渊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树坡煤炭公司”)51%的股权(其中受让王三成26%的股权,受让李海渊25%的股权)。本次收购股权的价款支付拟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
2、柏树坡煤炭公司合法拥有面积为5.706 k㎡矿区的采矿权,矿井保有资源/储量37.86Mt,设计可采储量22.87Mt,设计生产规模120万吨/年,服务年限14.7年。2010 年12月7日,柏树坡煤炭公司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联合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09121120052133,证书有效期限贰年(自2010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7日),期满后经发证机关审核后可续期。柏树坡煤炭公司所拥有的矿业权权属不存在限制或者争议情况。
3、公司本次收购柏树坡煤炭公司系从其原自然人股东受让股权,不涉及柏树坡煤炭公司煤矿采矿权人的变更,不涉及矿权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需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