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宝莫股份于近日收到东营市市区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告知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公告的《2010年年度报告》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净利润为56,813,202.93元,现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净利润为64,523,424.91元,净利润将调增7,710,221.98元。 

    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公告的《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净利润为16,276,630.39元,现按所得税税率为15%计算的净利润为18,576,491.84元,净利润将调增2,299,861.45元。经测算,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公司2011年1-6月的经营业绩仍在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计范围内,即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20%至50%。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