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降低财务费用,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票据”),分两期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票据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发行,第一期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第二期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票据期限为3年。本次发行的具体期限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票据的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票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补充流动资金。
6、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承销商:本次发行票据的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同意公司申请加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