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股份: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齐峰股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生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