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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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西化工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83号文核准。
2、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
3、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19亿元公司债券,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发行。
4、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9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毕后,该债券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5、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80%-6.3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7月5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6、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7、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9、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1亿元和18亿元。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对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10、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1鲁西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9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30。
11、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
12、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2011年7月6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 -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3、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2011年7月6日的9:00-17:00、2011年7月7日的9:00-17:00、2011年7月8日的9:00-16:00。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包括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有关本期债券的回购事宜执行主管机构相关规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